随着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深入發展,人們對政府采購政策功能重要性的認識也越來越強,一系列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的措施和構想相繼出台,但業内專家指出,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一定要和我國目前的國情相結合,政策功能不宜同時提出太多,具體措施還應當有可操作性。
上世紀90年代,當我國開始試點政府采購制度時,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就一直被學界和政府部門反複強調。2003年正式實施的《政府采購法》,首次将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以立法形式明确下來。
《政府采購法》用了兩個條款來規定,“政府采購應當有助于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目标,包括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府采購應當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盡管官方不曾對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做出任何定義和解釋,但是業界将此視為“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的裡程碑”。
在此之後,一系列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的措施和構想相繼出台。
2004年12月17日,财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兩部委下發了《節能産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和《節能産品政府采購清單》,要求“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用财政性資金進行采購的,應當優先采購節能産品,逐步淘汰低能效産品”,并指出“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未按上述要求采購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處理,财政部門視情況可拒付采購資金”。盡管這一實施意見僅是一個部門規章,但它作為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的第一個紅頭文件出現,意義非同一般。
2005年3月31日,财政部、信息産業部在網上發布了《軟件政府采購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希望在4月9日前能聽到社會各界的不同看法和建議。該《征求意見稿》分7章42條,除提出“政府采購應當購買本法認定的本國軟件産品和規定的本國軟件服務”、對本國軟件産品和軟件服務具體定義外,還規定了如何處置違法采購行為。
9月,财政部副部長朱志剛在廣州召開的第二屆中國中小企業博覽會上,首次對外宣稱,将推行包括政府采購在内的三項政策全力➿⚽✨➿中小企業的發展。财政部将依照《中小企業促進法》和《政府采購法》,研究制定出一部《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實施辦法》,确定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一定比例,以招标方式保證中小企業獲得政府訂單,以鼓勵中小企業積極參與政府采購。
9月15日,财政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門在京研讨《政府綠色采購實施意見(草案)》,醞釀出台政府綠色采購政策。意見列出的實施政府綠色采購的三段時間表是:“從2005開始,在中央一級預算單位和省級(含計劃單列市)預算單位,首先推行政府綠色采購;2006年擴大到中央二級預算單位和地市一級預算單位實行;到2007年,政府綠色采購将覆蓋到全國”。
10月11日,十六屆五中全會審議并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該《建議》明确指出,實行➿⚽✨➿自主創新的财稅、金融和政府采購政策,完善自主創新的激勵機制。
12月30日,财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信産部三部委“為了保障國家信息安全,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發布《無線局域網産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和産品清單,要求采購單位從2006年2月1日起執行。
僅僅三年時間,中國的政府采購制度被提及的政策功能就包括:保護國貨、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保護環境、節能、促進自主創新、保障國家信息安全等。
政府采購能夠發揮這麼多的政策功能可謂作用巨大,但實際落實情況又怎樣呢?
保護國貨應當是落實得最好的一項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購實踐中,采購人都把采購國貨、➿⚽✨➿民族産業發展當作自己的責任,積極采購國産貨物,對民族産業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但是,這項政策功能的作用究竟有多大,又是個誰也說不清的問題。因為在每年全國幾千億元的政府采購總額中,國貨究竟占多大的比重,沒有權威的統計;外國産品中标政府采購的比比皆是;甚至究竟什麼是國貨,也沒有一個統一的标準。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2005年全面落實采購國貨政策,台式計算機和轎車基本上全能購買國産品牌,但筆記本等其它IT産品,就不能完全做到。該中心辦公室副主任蘇惠勇說,IT産品的兼容性是一個非常令人頭痛的問題,不少單位一直都使用外國品牌的網絡系統,如果全部更換為國産品牌後,網絡系統根本不能兼容,采購目的無法實現。汽車采購中,屬于民族品牌的華晨金杯、奇瑞雖然進入了中央單位政府采購協議供貨目錄,但華晨金杯采購量微乎其微、奇瑞無人問津,可見有效發揮➿⚽✨➿民族品牌的政策功能還尚待時日。
适應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大環境,節能采購在2005年受到了業界的高度重視,《節能産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和《節能産品政府采購清單》成為采購人節能采購的标準,但它的缺陷也很明顯,因為它僅提出要優先采購節能産品,是一個推薦性标準而不是強制性标準,采購人可執行可不執行,可嚴格執行也可變通執行,使得節能采購的功用大打了折扣。
此外,《軟件政府采購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媒體的一片質疑聲中偃旗息鼓,至今未有下文;《政府綠色采購實施意見(草案)》迄今并未按預定的時間表運行;而在朱志剛廣州之行後,記者欲詳細了解有關政府采購➿⚽✨➿中小企業的具體措施,财政部新聞處回答說“這還隻是一種設想”;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的辦法現在還沒有出台;《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功能,目前也沒有具體的實施措施。
從試點到正式實施政府采購制度,我國的政府采購實踐隻進行了十餘年時間,人們對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并嘗試運用這項功能促進實現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标,但如何适度并有效發揮這項功能,卻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中央财經大學教授徐煥東指出,即使去年我國政府采購規模達到2500億元,但也根本不足以承擔諸多政策功能的負擔,不能一股腦兒地将政府采購的所有政策功能,全都同時運用到政府采購實踐中,也不能國家一提出什麼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标,就同時要求政府采購也發揮相應的政策功能。
他認為,拟定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一定要從國情出發。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研究,一方面需要從理論上進行深入論證,借鑒國際經驗。另一方面,更需要從實際出發,找出适合我國國情的政策功能。他說,我國政府采購政策設計有自身的特殊性,比如政府采購總量規模還不太大,還不到國民生産總值的2%;同世界發達國家政府采購制度建設約200年的曆史相比,我國政府采購制度建設仍處于起步階段,基本的操作水平和能力比較有限;我國中央與地方以及不同地區之間政府采購的操作、執行和管理能力與環境方面,存在較大的差别;我國社會各方面對政府采購制度在認識和行為上,仍受到諸多傳統觀念、傳統習慣的影響等。因此,在提出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時,需要在研究國情的基礎上,準确地為政府采購政策目标定位,不能一下子蜂擁而上。 徐煥東認為,目前政府采購在以下幾個方面可發揮政策功能作用:一是保護民族産業;二是促進節能環保的“綠色”功能;三是促進自主創新;四是扶持中小企業和照顧落後地區;五是促進勞動保障。
北京遼海律師事務所主任谷遼海認為,政策功能可操作性差是政策功能難以發揮作用的症結所在。中央提出節能概念很好,但還應該後續有相關的配套措施、獎懲辦法,比如獎勵政府機關節能采購行為等等,鼓勵各地政府機關進行節能采購。這樣,才能保障政策的執行力度。
徐煥東認為,政府在出台政策時,首先要明确政策目标、政策操作程序與方法。特别是一些概念要明确,否則概念不明确,操作中就難以很好地實施,政策作用就會打折扣,甚至還會因概念不清而引起混亂。例如,政府采購中有照顧中小企業、扶持落後地區經濟發展、保護國貨、低于市場平均價等政策目标,但是,在現實操作中,何為“中小企業”?何為“落後地區”?何為“市場平均價”?都應該有比較明确的定義和劃分依據。
其次,精确一個“量”與“度”。如照顧中小企業,應該在多大的量與度上給予照顧。确定“量”與“度”的依據是什麼?雖然政策設計不可能十分的精确,但應該有一個基本的測算,盡可能的客觀合理。如果照顧面太大,可能會影響商業公正,甚至影響大中型企業的發展;而如果太小,又缺乏實際意義。
再次,政策功能不要太複雜。因為政府采購政策的作用涉及采購人、供應商、采購機構、管理和仲裁機構及社會大衆多方面的利益,政策内容太複雜,各方面理解起來就會有困難,其結果也會影響操作性。
最後,對政策操作實施的過程要進行觀察和監督,避免政策執行中發生暗箱操作,出現走樣和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