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确提出,深入推進教育體制改革,逐步解決考試招生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兩會前公布的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點,也将進一步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作為今年的工作重點之一。
有關高考改革的話題同樣引起兩會代表委員的關注。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地高考如何“破冰”?高校自主招生如何進一步推進?高考公平如何應對新的難題?圍繞這些熱點問題,本報記者采訪了部分兩會代表委員。
讓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地參加高考,是最近兩年社會高度關注的一個熱點問題,也是高考改革的一個難點。因為,随遷子女就地高考既涉及城市是否有足夠的教育資源承載力,也關乎戶籍居民的切身利益。在滿足随遷子女就地升學和不觸動本地居民利益之間,随遷子女就地高考難題如何破解?
對此,全國人大代表、東北師範大學校長史甯中認為,進城務工人員随遷子女随父母在流入地就學、升學,本應該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各個城市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分步放開對随遷子女就地高考的限制。
但是,老百姓的願望與實際操作之間往往存在差距。全國人大代表、中央财經大學黨委書記胡樹祥認為,進城務工人員随遷子女就地高考,因為涉及對現有城市居民利益的沖擊以及戶籍管理等一系列複雜問題,需要進行系統改革,需要時間。
問題的關鍵是,城市能否有足夠的教育資源?放開随遷子女就地高考的“閘門”,是否會引發“投機者”奔赴教育資源相對集中的地區,進而引發新一輪“高考移民”?在現有資源不足以接納所有随遷子女的現實下,就地高考政策将首先向哪些人開放?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建議,政府可考慮建立一種合理的積分制,綜合考慮進城務工人員在城市工作時間的長短、其子女在城市讀書時間的長短、其為城市所作貢獻的大小等指标,同時考慮其他因素,包括其是否有固定住所、是否符合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等酌情打分。
然而,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需要系統的制度安排。全國政協委員、天津市河西區副區長孫惠玲說,解決這個問題,最重要的是國家要盡快調整城鎮化發展思路,通過政績考核杠杆,将農村教育發展水平、随遷子女流動量等納入地方政府政績的評價指标體系内,“倒逼”地方政府辦好本地區農村教育,使大部分農民子女留在農村接受教育。
對于當前社會熱議的随遷子女異地高考,政府和老百姓最關心,但作為招生主體的高校,其關注點更多在于如何選拔人才。全國政協委員、武漢大學校長李曉紅院士說:“作為高校的負責人,我關注的是現有的高考方式如何朝着更有利于不同類型、不同特點的高校選拔人才的角度進行改革和修正。”
李曉紅的觀點與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石油天然氣工程學院院長陳勉不謀而合。陳勉說:“我們在推動高考改革時不能忽視這樣的現實:學校各有特點,比如北大、清華選拔人才的标準是不一樣的。因此,我們的考試改革就應該朝着有利于選拔人才的多元化方向推進。”
從李曉紅和陳勉的觀點中,不難得出一個結論,就是通過自主招生招到優秀的生源,幾乎是所有高校的願望。“當前應當在自主招生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高校在招生上的自主權,逐步上調自主招生的比例,使自主招生政策能覆蓋更多學生。”李曉紅說。
不過,談到自主招生,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農大黨委書記瞿振元則有獨到的觀點。他說:“現在媒體上都在說自主招生,說來說去其實隻是在不到1%的人群中做文章,而對于大量的普通的99%的考生,意義并不大。1%的人固然可以去嘗試,但不要影響99%的人的正常高考。”瞿振元認為,深化高考改革的重點,應當是如何讓考查99%的人的高考真正從教育測量學上來說有區分度,選擇上來說公正公平,應當是面向大多數群體的考試和招生改革。“所以說,高考改革最終要回歸到素質教育的理念上來。”
經過近10年的探索,不斷遭到質疑的自主招生,究竟還有沒有改革調整的空間?全國人大代表、山東省教育廳副廳長張志勇認為,當前,國家可采取國際通行做法,将高校自主考試、考核放在全國統一高考之後進行,将自主招生高校統一考試、考核改為由自主招生高校各院系教授組織招生委員會組織實施。在此基礎上,建立完善高校自主招生監督管理辦法。
高考作為關系億萬家庭切身利益的一項考試制度,其公平始終牽動着社會的神經。胡樹祥認為,高考改革目前要在堅持全國統考基礎上進行分階段嘗試。第一階段,高考成績的權重可以調到考生最終總成績的70%上,另外30%的權重留給高中。這樣既可解決“一考定終身”問題,也能緩解當前高等教育招生名額地域不均衡、校際不均衡的問題,同時還能“倒逼”中學切實推進素質教育,帶動整個基礎教育的課程改革。
高考招生名額在分配上的不合理而導緻的地區之間不公平競争,是近幾年備受社會關注的熱點。史甯中認為,現階段各省可采取分類考試的方式,組織報考大專、省屬高校的考生參加省内統一高考,在國家層面組織全國統一考試,專門為部屬院校選拔人才。操作上,考生可參加完省級高考後離校,等于完成了高中學業。有報考部屬高校需求的考生,以社會人員身份參加随後的全國統考。錄取上,各部屬高校可結合實際,參照省級考試成績,自行掌握兩次考試成績所占權重。而在國家統考這部分,可以取消配額,公平地面向全體考生。
但是,高考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迫切需要完善的制度作保障。全國政協委員、複旦大學副校長蔡達峰認為,高校招生方式、錄取責任越具體,責任主體越明确,就越利于高考改革的穩步推進。當下,高考改革破題的關鍵是,政府首先要深入研究高校在人才選拔中的責、權、利,深入研究學業水平測試制度中的國家标準問題。如果其中有全國性的測試結果,就能改變高考地區化的局面,促進高校實施全國性或名額不分省份的招生,并有效地把入學能力要求與機會公平結合起來,将政府從名額分配管理的責任中剝離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