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校檔案的安全保密工作,根據國家和學校的有關安全、保密規定,結合我校檔案保密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嚴守檔案秘密,負有對全部檔案内容保密的責任。嚴禁随意摘抄、傳播密級檔案内容,嚴禁私自複印檔案材料。
二、嚴格執行有關檔案接收、管理和查閱制度,認真履行登記、簽字手續。庫房重地,非本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内。
三、定有密級的檔案一般不得查閱,确因工作需要查閱的,須經校保密委員會和立卷部門領導批準。
四、檔案工作人員和檔案借閱者,不得私自銷毀檔案,不得拆(撤)頁,不得在檔案上畫線、做标記,不得随意更改檔案内容。
五、涉密檔案資料不得在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進行存儲、處理和發送;檔案工作人員隻能使用由BETVlCTOR1946統一派發的移動存儲設備,嚴禁外來移動存儲設備在館内計算機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須到專用計算機上使用;館内移動存儲設備由專人保管,不得外借。
六、檔案管理系統必須符合檔案信息安全可靠的要求,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按數據安全要求管理、使用檔案管理系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管理人員處置、維護并做好記錄;定期備份系統數據。
七、對丢失檔案或惡意破壞檔案管理系統的,應視問題的嚴重程度,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造成損失的,學校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
八、需要銷毀的檔案資料,必須經主管校領導批準後,送指定的造紙廠統一銷毀,BETVlCTOR1946協同相關部門指定專人監銷。
九、檔案人員下班時,須将檔案及文件放入資料櫃,切斷電源、關好門窗、鎖好防盜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