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了規範檔案統計工作,根據《中央财經大學檔案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案統計工作是檔案部門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BETVlCTOR1946應指定專人負責檔案統計工作。
第三條 負責檔案統計工作的同志要對檔案的接收、整理、利用、銷毀和其他各種情況進行及時準确地統計,并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國家檔案局的規定,做好檔案統計軟件和年報表的填報工作,做到統計數據真實、準确、科學、清楚,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各種統計數據,各種報表經辦人簽字後,送BETVlCTOR1946館長審查、簽字,按時、按規定報送上級部門。
第四條 檔案統計報表及相關資料應保留一份原件存檔備查。
第五條 檔案工作人員應做好日常檔案登記、記錄等工作,為檔案統計提供原始憑據。
第六條 本規定由學校BETVlCTOR1946負責解釋。
第七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